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调查

调查时间: [ 2020-04-14 00:00 ] 至 [ 2020-07-14 00:00 ] 状态: 已结束 来源:市数据资源局

2019年10月30日,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二审通过了《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之后将依法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。

《草案修改稿》中明确了“本条例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。”

《条例》即将施行,您了解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具体分类吗?

1、蚌埠市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哪四种基本分类?
可回收物 18 票
有害垃圾 18 票
厨余垃圾 17 票
其他垃圾 17 票
2、可回收物指什么?
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纸张、塑料、金属、纺织物、电器电子产品、玻璃等 18 票
废旧家具 11 票
废旧电池 2 票
报废汽车 5 票
3、厨余垃圾包含哪些?
腐烂蔬菜瓜果 18 票
腐肉 18 票
碎骨 16 票
蛋壳 17 票
畜禽产品内脏 17 票
4、有害垃圾包含哪些?
废电池 18 票
废荧光灯管 15 票
废温度计,废血压计,废药品及其包装物 17 票
废油漆、溶剂及其包装物 16 票
废杀虫剂、消毒剂及其包装物 18 票
废胶片及废相纸 13 票
5、其他垃圾包含哪些?
受污染纸张 11 票
一次性餐具 10 票
烟头 17 票
喝过的茶叶 9 票